数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换届选举制度
为了确保团总支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在年度换届选举中,使有能力、有特长、有威信、有责任感的优秀学生走上学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岗位,从而改善学生干部结构,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教育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竞选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 换届选举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真正做到把广大学生支持、信任的同学选到学生会主要岗位上来,为建立一支团结有力、工作积极、能力突出、深得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二 学生会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队伍由正副主席、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及各部干事组成。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决定学生会的一切重大问题。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各部设正部(队)长各1名、副部(队)长2–3名。各工作部门人员的设置可视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 学生会普通干事分别归入各工作部,除部(队)长、副部(队)长外,一般可有10-12名干事。日常工作较多的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15名。
三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 学生会主席一般由三年级学生担任,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学生也可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各工作部部(队)长一般由二年级学生担任,工作需要时其他年级学生也可担任。副部(队)长一般由二年级学生担任。学生会普通干事一般从一年级学生中吸纳,工作需要时二年级学生也可担任。
第六条 学生会主席的任职条件:
1 思想政治水平较高,能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上进,各方面能起到模范作用。
2 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个人品质良好。
3 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支持和信赖,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
4 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大胆的开拓精神和创新理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创意策划能力。
5 善于处理同学间的各种矛盾,主动加强老师与同学、同学与同学间的联系与沟通。
6 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第七条 学生会其他干部参照以上条件推选,同时要求具有一定的从事本职岗位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 以上各类职务人选在投票结果或者其他条件相近时,是共青团员或现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应优先考虑。
四 学生会干部的任期与换届
第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任期为一年,期满自行离职。主席团成员、各工作部副部(队)长换届时是一年级的,换届时可重新报名或民主推荐参加新一届学生干部竞选或提名,当选后可连任一年,最多可连任两届。学生会普通干事在一年级结束换届时希望留任的,可向新一届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到二年级结束时按组织程序退出。
第十条 在工作期间,如有正当理由,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可以提请辞职。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经校团委审定后方可离岗。
第十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换届于每年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进行。通过公开竞选,选出主席团成员和各拟任干部副职,尔后由主席团提名并决定其他干部人选。
第十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于每年9月新生入学后进行学生干部摸底选拔工作,根据需要补充缺额。
五 公开竞选与审批
第十三条 公开竞选的范围:全院一二年级学生。
第十四条 竞选程序:
1 公布竞选资格、条件、参选职务;
2 组织报名。报名涉及所有干部岗位;
3 资格审查。在征求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由现任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参选资格审查;
4 确定竞选候选人。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经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作为竞选候选人。
5 召开竞选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主要岗位(学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候选人作竞选演讲,参选人投票,统计并公布得票情况;宣布拟任当选人名单。
第十五条 新当选的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参考个人报名竞选情况,讨论并安排学生会干部人选的具体岗位,经院部审定、审批后方可任职。
第十六条 有连任意愿、符合连任条件的现任学生会干部同样需经报名、竞选大会推选或新一届主席团提名,并且进行组织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新任学生会干部由院部下文后正式任职。
六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数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