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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早操及晚自习管理制度
2018年09月03日 10:07:20 作者:督察部   点击:

为增强学生体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结合《运城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素拓分数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早操管理规定

1.早操考核组织:

督查部牵头,各部配合,对早操情况进行督查。

2.考核对象: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一年级全体学生。

3.出操时间:

(1)学生每学期第一周至考试前一周出操,如有调整,另行通知。雨雪天停操。

(2)出操具体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6:10—7:00

4.早操内容:

跑步、升国旗、广播操

5.考勤管理规定:

(1)督查部负责各班级早操的日常考勤工作,认真如实记录每日早操出勤情况,并将出勤情况在黑板报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旷操一次记-5分,迟到、早退一次记-3分。学生无故缺勤早操三次,按旷课一学时统计。

(3)请假一天以上需经过辅导员批准,临时请假一次需填写督查部假条并经过班长及安全部签字。

(4)不听从命令、不服从指挥者、扰乱早操秩序,视情节减3-5分。

(5)安全部于每学期结束前,对上一学期的早操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良好的班级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章 晚自习管理规定

1.晚自习考核组织:

督查部牵头,各部配合,对晚自习情况进行督查。

2.考核对象: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一年级全体学生。

3.晚自习时间:

(1)学生每学期第一周至考试前一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晚自习具体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作息时间19:30—21:30,冬季作息时间19:00—21:00

4.晚自习内容:

自主学习。

5.考勤管理规定:

(1)督查部负责各班级晚自习的日常考勤工作,认真如实记录每日晚自习出勤情况,并将出勤情况在黑板报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旷晚自习一次记-5分,迟到、早退一次记-3分。学生无故缺勤晚自习三次,按旷课一学时统计。

(3)晚自习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等减1分。

(4)请假一天以上需经过辅导员批准,临时请假一次需填写督查部假条并经过班长及安全部签字。

(5)不听从命令、不服从指挥、扰乱晚自习秩序,视情节减3-5分。

 第三章 早操、晚自习表彰通报规定

督查部于每学期结束前,对上一学期的早操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良好的班级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早操、晚自习出勤情况作为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和素质拓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条件之一。无正当理由,学年晚自习平均出勤率低于80%的班级、支部、宿舍,取消所有相关奖项的参评资格。

1.优良秩序班表彰规定:

(1)学生本学期出勤率不低于80%。

(2)督查部根据出勤纪律打分,排名前3的班级进行集体荣誉表彰。

2.通报批评班级规定:

1)学生本学期出勤率低于80%。

2)存在以宿舍为集体缺勤的班级。

3)早操晚自习纪律极差,组织人员弄虚作假包庇缺勤人员;不配合早操晚自习考核的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