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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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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科管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
2018年04月09日 01:48:04 作者: 点击:

 

校 企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运城学院

乙  方:北京安科管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借助于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空间,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运城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安科管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甲方应为乙方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应乙方要求,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行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甲方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转让。

3.根据合作需求,可在甲方挂牌设立“校企合作实验室”、“产品研发中心”等。为乙方提供技术讲座、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产品研发及运维等方面的服务,双方可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4.乙方享有对甲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需求质量。

5.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求,为乙方提供产品开发和运维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甲方在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合作、专业实习、人员培训等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教学需要,可在乙方挂牌设立“运城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

3.应甲方教学改革需要,乙方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4.应甲方科学研究需要,乙方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甲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5.乙方应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对甲方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

6.甲方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挂职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

四、附则

1.为加强沟通和联系,甲、乙双方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不定期的会面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可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签协议;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实习、培训、技术开发和咨询、生活安排、劳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加以解决。